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至9月,八届省委第一轮第九巡视组对海南大学党委开展了巡视。11月2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海南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巡视反馈问题84个,完成整改67个,正在整改17个,整改完成率79.8%。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自觉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理解把握省委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深刻认识海南大学承担的职责使命,自觉担当“参与者、参谋部、孵化器和后备队”,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切实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海南大学党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海南大学党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的通知》,坚持把抓紧抓实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校的有力抓手,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水平、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学校党委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清单,梳理出84个问题,制定了226项整改措施,每一项都由校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十天一报制、定期听取汇报制、督查督导制、整改销号制),明确四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提出四项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见底清零、取得实效。
学校党委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先后召开5次校党委常委会、2次专题会、1次巡视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紧盯不放,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时按进度有序推进。
二、坚决贯彻巡视整改要求,逐项逐条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巡视汇报的讲话精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准确把握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同题共答”,抓住主要矛盾,深化标本兼治,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通过集中整改,着力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深化,从严管党治校向纵深推进,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激发,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大幅提升,学校的党风、政风、校风面貌一新,巡视整改工作成为推动海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重要指示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针对校党委抓落实不力,一流学科建设修订方案出台慢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召开海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会暨推进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校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等重要精神。二是建立“双一流”建设任务督办机制,将“双一流”建设相关任务纳入学校党委督办事项;定期跟进学校“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部分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如: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达到45个,进入全国高校前50名;首批53名科研人员加入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2022年,全职引进博士369人。
(2)针对落实一流学科建设阶段性目标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修订完善海南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整体建设方案》和海南大学作物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一流学科建设目标,确保建设目标切实可行。二是进一步完善有组织的科研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立项218项,较2021年同期增加61项,较2017年增长172.5%,年度获批直接经费首次突破亿元大关;2022年获批重点类项目立项13项,其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含海外优青1项)和区域创新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7项,均实现学校“零”的突破,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更是海南省“零”的突破。2022年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常规项目25项(含重大项目2项),获批其他国家社科项目2项。
(3)针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统筹整合学校热带作物领域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科研成果等资源,紧密对接国家科技部相关部门,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共建的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已经正式获批。
2.对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4)针对科研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一是深化协同创新中心改革,持续强化有组织科研,提升我校承担国家级大项目能力。召开2022年科研工作大会,谋划和推动学校的科技创新工作,为服务国家战略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海大科技支撑;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暨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交流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南地区联络网2022年管理工作会议”等,营造了良好的基金申报交流氛围。二是持续推进科技部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和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做好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学校成果转化数量和质量。三是积极组织参加2022年冬交会,海南大学各协同创新中心50多项成果参展,有效改善了技术成果供需两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展会期间,共签约8项技术服务类项目,总金额653万元。四是加强与企业、市县合作力度。2022年“四技”服务项目254项,合同经费达5263万元。五是精心组织申报省奖,申报57项,较上一年度翻番。六是加强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培育工作,积极策划有潜力的项目作为国奖的培育项目,待国家恢复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后积极组织申报。
(5)针对国际化办学水平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管理。二是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完成材料补正、项目整改及答辩流程,等待教育部审批。截至目前,我校已获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12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规模达到2470人。
(6)针对促进境外教育回流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海南大学海外优质课程引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举办海南大学国际课程周,引进13门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准外语课程。二是国际旅游学院外方本科单学位项目获批并招收50多名学生;梅西学习中心、怀卡托学习中心共接收500多名学生来校学习;梅西大学“1+1”硕士项目与英国华威大学、埃克赛特大学等5所高校开展硕博联合培养项目,共接收37名学生。三是扩大国际学生招生基础生源。截至2022年底,我校共有来自55个国家的713名国际学生在校进行长短期学习,其中学历生376人,非学历生337人。同时,新增农业资源与环境等2个全英文授课专业,新增旅游管理等7个本科汉语授课招生专业;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等建立招生宣传渠道,通过参加中国高等教育线上展等方式进行宣传;与颐寰教育科技发展(海南)有限公司等4个招生代理机构新签约招生宣传服务协议。在拓展国际学生非学历教育方面,积极申办各类线上和线下教育团组。目前,新申报的“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当代中国-美丽新海南”汉语冬令营获得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资助,项目录取了78名俄罗斯学生,已于2023年1月13日结营。
(7)针对2019年至今选派教师赴境外开展研修人数离目标有不小的差距的问题: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及各类出国(境)培训活动。2022年下半年派出国(境)外学习研修教师12人(含攻读学位4人);推荐2名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已录取)。
(8)针对2021年首轮“双一流”高校建设成效评价中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指标被评为建设成效“不显著”等次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外国专家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办法(修订)》《海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外事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各类外事工作的管理,全面提升学校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二是召开海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会暨推进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大会,全面提升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水平。三是完成二级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考核并撰写海南大学2021-2022学年度二级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评价报告。经考核,管理学院、国际旅游学院等10个学院被评选为A等次。
(9)针对博士点建设服务自贸港高层次人才需求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提升现有博士点建设水平,服务自贸港建设高层次人才需求。截至目前,我校共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21个;学校的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大相关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力度。参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形成拟申报博士授权点情况分析清单。将应用经济学、林学、水产等列入海南省2021-2026立项建设博士点名单。
(10)针对“三大改革”有待深化,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快书院制、完全学分制和协同创新中心“三大改革”配套制度建设,47项未出台的制度中,已出台41项,合并出台4项,经研究不出台1项,废止1项。二是印发《海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明确了导师职责、聘任程序及相关考核激励机制。目前,已配备本科生学业导师2153名,配备率达100%。三是已在学生发展平台上建立校外导师资源库(含校友导师),组织书院新增选聘校外导师48名,较2022年提升160%,目前共配备校外导师78名。四是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为13个书院党委配备书院党委书记(副处级)。五是印发《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协同创新中心的改革思路以及改革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3.对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针对意识形态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修订《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修订《海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学校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实行旁听制度,2022年度部分二级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前中心组学习环节,已经开始实施。三是42个二级单位已出台实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四是在2022年12月底前,8个单位已按照要求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在《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从2023年开始,所有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
(12)针对对学生思政教育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思政类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教学研讨。已完成第三届全国教师教学创新能力大赛校赛组织报名工作,共有55名教师参赛,其中课程思政专项16人,思政课专任教师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教师荣获2023年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思政组一等奖。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政课集体备课,帮助任课教师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每月开展思政课集体备课和教学总结已形成常态化机制;依托全国高校思政课“手拉手”集体备课中心开展每月一次省级备课活动。三是修订完善《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教师“传帮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四是建立重点学生群体台账,落实责任人,明确责任单位,建立一人一档,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并对重点学生群体工作台账进行不定期抽查。
(13)针对学术研究意识形态阵地把控不到位的问题:印发《海南大学关于做好境外出版人文社科类书籍、专著和发表文章审核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境外出版人文社科类书籍等审核报备机制。
(14)针对学术论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出现地图引用不当的学位论文在相关文献库中撤回并责成论文作者及导师进行修改完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涉事导师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自查工作。针对各学位点自查反馈结果,组织专家对疑似存在问题论文进行复审。三是出台了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力度。
4.对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校园安全与秩序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二是目前已在校内投放共享电单车1400辆,共享单车1000辆,划定停车线7500米,摆放辅助停车斜坡垫110个,极大地方便了师生的骑行和停放。三是在海甸校区校园里修设台阶斜坡106米,方便师生停放非机动车辆。四是开发校园非机动车辆登记小程序,加强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截至目前,已登记非机动车12302辆。五是印发《关于开展校园交通整治相关事宜的通知》,开展非机动车辆登记确认以及无牌、超标和僵尸车辆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清理无牌、超标和僵尸车辆930多辆,回购电动车270多辆。
(16)针对学生宿舍楼安全和消防安全存在弱项的问题:一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1、2、7号学生宿舍的结构主体进行不均匀沉降监测。二是制定相关预案,租借三西路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和二西路海口市中医药学校的宿舍应急处理学生住宿问题。三是加快紫荆3号学生宿舍项目和观澜湖校区(一期)项目建设。紫荆3号学生公寓正在按计划进行中,项目计划于2024年交付。观澜湖校区(一期)项目正在收尾,二期项目已经开工。
(17)针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的问题:在每个消防控制室点位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并将各控制室画面连接到指挥中心,实现24小时有人查看,确保发生火灾报警能够及时指挥处理。继续推动消防控制室的并网工作。
(18)针对防骗教育和校园治安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通过易班优课、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折页、发布反诈提示等方式开展防骗教育,引导学生使用反诈APP。巡视反馈以来,发布5期反诈“每周提醒”、3期“警情通报”,持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二是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建立警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警校联席会,研究防范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相关问题。已签署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与人民路派出所《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合作备忘录》,加强警校协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力度。
(19)针对学校治安管理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完成校聘保卫人员转劳务派遣人事改革工作,科学合理调整各岗位人员的配置。二是支持配合美兰公安分局在校园内设置警务室。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问题的整改。
(20)针对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弱化的问题:一是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海南大学党委2022年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2023年任务安排情况的报告》。二是已向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校党委落实2022年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和2023年任务安排。
(2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在2022年12月底前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已向学校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已对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各二级单位已根据整改建议完成整改。四是在2022年度考核中,把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为党建督查考核指标。
(22)针对评优评先“廉洁关”不严的问题:全面核查2019年以来学校评奖评优情况,对反馈的4名领导干部评奖评优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对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对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实问题的整改。
(23)针对监督存在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联合校党委组织部(党校),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开设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网络培训专班,学员按不少于50学时完成学习任务。向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发放清廉校园建设参考手册(纪检监察制度篇、纪律教育篇、警示教育篇),汇编学校28项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校纪委书纪、监察专员郑尉杰同志为三亚南繁研究院、三亚研究院教职工作廉政教育讲座,介绍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监督内容等,剖析了近年来科研领域的贪腐案例。二是校纪委、财务处、国资处等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三亚南繁研究院项目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四个方面存在20个问题,制发监督建议书,提出10条监督建议,要求三亚南繁研究院整改。三亚南繁研究院党委针对整改工作做出专项研究部署,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主要举措、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整改期内每月向校纪委报送整改进展。三是向三亚南繁研究院制发监督建议书,针对纪检委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提出监督建议,要求三亚南繁研究院纪检委员加强学习《海南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亚南繁研究院已针对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间等内容,并每月向校纪委报送整改进展。
(24)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发放会议出勤补贴的情况,并要求校内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三公经费”。二是印发《海南大学劳务酬金管理办法(试行)》。
7.对打造清廉高校“样板间”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25)针对清廉校园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不够的问题:一是将清廉校园建设列为学校党委今后5年的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按照《海南大学清廉校园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已将清廉校园建设任务列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审议稿)和纪委工作报告(审议稿)并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已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清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工作。
(26)针对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学校采购、财务领域的相关内控制度。制定完成《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议事细则》等6个制度。二是废止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试行)》等学校采购、财务领域的相关内控制度6项。
(27)针对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印发《中共海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若干措施》,树立“严细深实”的作风。三是对案发单位研究生院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研究生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
(28)针对日常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海南大学创收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创收管理工作。二是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部学院已将“三公经费”进行公示。三是严格落实《海南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从2023年开始将“三公经费”公开事项纳入年度财务管理考核范围。
(29)针对校园廉洁氛围不浓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2023年“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二是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合丹心书院拍摄的廉洁主题微电影《选择》被列入清廉海南展播并被推荐参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征集活动。三是编印下发清廉校园建设参考手册(纪检监察制度篇、纪律教育篇、警示教育篇)。四是在六个二级单位开展廉洁文化创建示范活动,制定了《廉洁文化创建示范单位工作指引(2022年)》。五是按照“三结合”“四融入”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六是开展清廉高校“样板间”建设项目揭榜挂帅活动。七是在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中,设置了“大学生廉洁和诚信教育创新研究”选题。八是制订《海南大学2023年“清廉文化进青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校、院团委专兼职团干、学生团干代表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九是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大讲堂”活动。
8.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30)针对涉嫌围标串标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修订《海南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二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终止了7家代理机构的招标与采购代理合同。三是建立中标结果复核机制,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四是印发《海南大学采购负面清单》,规范采购活动各类主体的行为。五是建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不诚信名单台账。截至目前,已有3家供应商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3年内,禁止其参与学校的采购与招标活动。
(3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三亚南繁研究院公用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价格标准,土地租用价格或资源占用费不得低于相应价格标准。二是向承租人发催收函追缴租金,催收无果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对无法追缴的,按财务制度作坏账呆账处理。经核查,清退商铺欠缴的16.8万租金中,涉及清退商铺32家,其中19家30350元为学校同意减免,拟销账,剩余13家拟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追缴。三是清退体育学院所有内部员工承包项目并清理完成个别员工在场馆内住宿点。成立场馆中心并发布《关于场馆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将体育场馆有偿使用纳入了资产出租出借范畴,加强日常监管。
(32)针对进口仪器设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规范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流程。二是对原有问题核查情况进行说明。已对学校免税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的报销凭证和验收单据进行了清查,并对我校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的报销手续进行完善。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海南大学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三是规范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的报账流程,明确进口仪器设备采购需要提供的报销凭据和相关材料。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33)针对党委常委会会前征求意见和协商不充分,议而不决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专题会议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前,要召开专题会研究。二是巡视进驻以来,召开的校党委常委会,均按要求提前收集议题并将方案、制度类议题提前分发给校党委常委征求意见。巡视反馈以来,未发生议而不决的现象。
(34)针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问题:一是将《关于解决固定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分别呈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争取支持。截至目前,省教育厅已“原则同意该《请示》”,2月3日省教育厅已函请省财政厅,待批复。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择机启动2023年度全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查清固定资产有账无物真实情况,依法依规对有账无物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3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再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在会上围绕会议主题交流发言,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筑牢基础。二是印发《海南大学党委常委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环节。三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二级单位党组织征求意见等方式形成《海南大学党委常委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通报》。四是根据民主生活会前有关谈心谈话的工作安排,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五是在校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常委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到会领导对民主生活会质量给予充分肯定。
(36)针对党委对诉讼案件重视不够,发挥校法学院人才优势作用不足的问题:一是印发《海南大学诉讼仲裁事务管理办法》,明确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报请学校主要负责人批示,明确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学专家能够代理学校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事前和事中咨询。二是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学校有关诉讼案件情况汇报。三是建立学校法律事务专家顾问库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专家库成员共13名。
10.对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37)针对落实“廉政双签字”规定不严格的问题:2022年2月以来,在校内干部考察工作环节,已及时将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双签字”材料存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档案。
(38)针对行政管理岗位空缺率高且空缺时间长的问题:一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重新核定科级管理岗位职数,现已对部分机构(党政办公室、统战部、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招生与就业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师生事务保障中心、招标与采购中心等)的科级岗位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科级干部提任工作的通知》。2022年,提任科级干部86名(正科级60人,副科级26人),进一步充实科级干部队伍。三是根据科级干部职数核定及科级干部缺岗情况,研究拟定2023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计划,通过管理人员招聘、转岗竞聘、提拔任用、平级调整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科级干部配备。四是常态化做好科级干部的平级交流调整,不断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反馈以来,平级调整科级干部2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9人,副科级干部10人。
(39)针对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漏报情况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已经对2022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如实填报的个别领导干部,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作出处理,相关材料已立卷归档。二是进一步强化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对象的培训指导。2022年12月以来查核的中层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均为如实报告。
(40)针对人才引进责任压得不实,引才计划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分析学校高层次人才分布情况,结合各学院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科学指导制定各学院年度引才计划。二是举办第四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活动,与109名青年学者签订工作意向。三是定期通报各学院人才引进情况,将人才引进任务执行完成情况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激发人才引进动力。
(41)针对师德师风建设抓得不牢,责任追究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开展第二届海南大学“十佳好老师”评选工作,在海南大学官微、人事处官微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正面引领氛围。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工作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二是以师德失范行为案例,教育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学校网站设立师德师风专栏,定期更新教育部公开曝光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三是落实师德师风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一票否决”制,及时处理师德失范行为。2022年以来,处置1起师德失范行为。
11.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42)针对落实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校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海南大学党委2022年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2023年任务安排情况的报告》。二是做好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2022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实地督导。
(43)针对基层党委换届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列入《组织生活和组织工作要点》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重点内容。二是对教辅单位联合第二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核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做好针对性的整改,及时提交整改进展情况。对标《条例》内容,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对2022年新成立的15个书院党委(党总支)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均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
(44)针对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校党委常委会严格审核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报告,确保报告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成绩清单”篇幅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三是对已提交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审核工作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出并督促修改。经过严格把关,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提交的述职报告成绩清单的篇幅均不超过三分之一。
(四)落实整改要求方面
12.对学校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45)针对整改重视不够、韧劲不足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校党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和督查机制,深入推动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印发《关于规范报送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每10天报送一次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各责任单位已经提交5次整改进展情况,校党委常委会听取了5次汇报。二是将七届省委两轮巡视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纳入八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三是开展巡视整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3个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完成整改任务。2023年1月11日,校纪委、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对存在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的11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四是针对师德师风、校园安全、财务管理等问题再次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13.对学校纪委督促破除顽瘴痼疾乏力问题的整改。
(46)针对以监督发现问题不够有效,以问责推动整改不够有力,“不敢”的震慑尚未形成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定期与校采购与招标中心沟通,掌握跟进2022年中长期贷款国家贴息支持重点领域设备购置和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同时,发布《海南大学自行采购专项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师生事务保障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核查,对三人立案审查,追缴违纪所得。三是充分利用案件资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涉案人员协助分析查找制度漏洞和廉洁风险点,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漏洞。被调查人撰写自我剖析材料,剖析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并结合自身经历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四是整合完善学校现有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规范跨校区差旅费的报销行为,坚决杜绝重复报销住宿费的行为,发现重复报销行为依规依纪处理。
14.对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不够问题的整改。
(47)针对部分制度互相矛盾且执行不力,有的巡视反馈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本轮巡视中发现招投标采购领域又发生同类问题的问题:一是修订《海南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对于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到50万元的项目由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并明确要求在海南大学采购招标服务系统进行登记备案。二是加强监督,学校开展各单位(部门)的自行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单位自查自纠与学校工作组检查相结合,对检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学校同步成立了检查组,对2021年施行线上登记备案以来的自行采购金额在100万以上的24个二级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学校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交卷过关”的心态。我们将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做到要求不变、机制不改、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步伐,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解放思想、敢于创新,狠抓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补齐建强学科建设短板弱项,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决策的督办与落实。持续深化“三大改革”,构建学校新发展格局,推进跨越式发展。
(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压紧压实党委加强和改进思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建设机制。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建好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加强思政课集体备课,建立“一对一”传帮带机制,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并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三)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筑牢“双一流”建设战斗堡垒。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继续抓好《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落实。加强校党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主动担当作为。党委书记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对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培养。对照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扛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能力提升建设年成果,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把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工作成效。
(四)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修订《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好“一报一台两微三网十号”,加强宣传队伍、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高校主流思想舆论,讲好海大故事,传播海大好声音。优化“九大平台”阵地管理办法,加强对网络、图书馆、出版物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大对风险防控工作体制机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践行“一线规则”,推动校院领导干部深入学生宿舍、食堂和课堂,深入细致开展思想工作,关注关心重点学生群体。持续开展“服务师生、流程再造”行动,完善管理服务运行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师生和基层单位负担。完善人才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搭建更多实习实训平台,打造具有书院特色的学术交流环境,提升服务育人水平。持续推进儋州校区、观澜湖校区等条件建设。做好青年教师、退休教职工、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关怀等“暖人心”的工作,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打造清廉校园“样板间”。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准确把握高校权力运行特点和腐败问题发生的规律,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科研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招生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完善招标采购规程。认真落实《海南大学清廉校园建设任务清单》,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清廉校园标杆。坚持严管严治,强化内部治理,推进重点领域阳光管理,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善用问责利器,力戒“宽松软”,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善重要事项督办机制,加强督促落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升管理效能。
(七)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明确学校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校党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和督查机制。持续强化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把自己和职责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推动巡视整改。坚决破除顽瘴痼疾,针对八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真刀真枪解决学校存在的国有资产管理、校园安全、财务管理等突出问题,对“硬骨头”敢于动真碰硬,以问责推动整改,提升专项整治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创新方式方法,一抓到底、久久为功,持续跟踪问效,通过建章立制和抓好落实双管齐下的方式,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6279039;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办公楼608室,邮政编码:570228;电子邮箱dangban@hainanu.edu.cn。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